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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产权人是我爷爷但是过世了,由于众子女有矛盾导致我奶奶迟迟不能确权,所以房子的产权人到现在还是我已故爷爷的名字。要是奶奶想先立遗嘱以防自己不在世,那样遗嘱有效力吗?但是还没确权,因为确权涉及到打官司一系列复杂的问题。

其他 2020-05-08 02: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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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正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  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  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 遗嘱只要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立遗嘱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没有行为能力的人所立遗嘱无效。常见的没有行为能力的人有精神病人、未成年人。
    2、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 如果被害人想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那么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鉴定,也可申请由公检法机关委托社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是申请是否通过就难说了。如果是做伤残等级鉴定,那么一般是由社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 你好!委托本律师协助指导你收商同集证据起诉并向法院争取你的合法权益,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协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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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的产权人是我爷爷但是过世了,由于众子女有矛盾导致我奶奶迟迟不能确权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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