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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2007年,我们已经在公司固定岗位连续工作了14年并签定了劳动合同,今天公司不允许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强令我们签11个月的短期合同。另外,公司还欠缴1998---2004年的社保三金,请问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 2008-01-23 16: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职工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公司欠交的社保三金也应该补交.你们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可以委托律师去与公司谈判协商.
  • 公司做法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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