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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房产的问题。我现在居住的楼房(6层)的承建商换了公司,由新的承建商接手了。现在的房子是20年前购入。我住1楼101。1楼同时配备了一个公共使用的单车房和文化室是供整栋楼的住户使用的。现在新的承建商与原来旧的承建商交接资产后,说公共单车房和文化室是他们的,他们要收回。然后整栋楼的权属证明并没有说这个是他们的物业,也没有出具房产证。请问根据这样的情况,现在的承建商公司可以把我们公用的地方变更为他们的资产吗?

其他 2020-04-15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房产的什么问题?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你的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事实情况,与相关部门核实确定,在确定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为你争取到法律权益,以保障你的利益。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处理的
    【追问】如果承建商一意孤行说可以单方面去房管局更改用途变成他们公司私有的房产呢?我们业主可以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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