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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以疫情以及人社部发文(2020.8号)为由公司效益不好企业发通知轮休(实则放假具体上班等通知)期间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发放工资是否合理?谢谢

仲裁 2023-01-15 16: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上班员工发放标准是工作日时,工资正常发放;休息日,如果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如果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公司需要跟员工协商一致,在情况允许的话签订待岗协议。并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问问社保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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