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跟我们说加班算是自愿加班除非有部门的加班单

其他 2020-04-17 19: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劳动局投诉处理的
  •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符合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是用人单位与工会的协商;二是与安排加班的员工协商。如果企业未经协商,强迫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则有权对此加以拒绝;
    (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原则上应当是自愿的,但实践中只要加班时间不是过长,且支付相应加班费,会被认定为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