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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人事公司做人事专员,试用期一星期,,过了20天因为没业绩,他们把我辞了,然后也不愿意给工资。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拿到工资嘛

仲裁 2020-04-28 14: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如果有约定可以申请仲裁
  • 首先公司不可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因此,试用期内,如果证实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当然,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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