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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跟您咨询下劳动仲裁的相关事情。我在上家单位的职位是招聘专员,公司跟我签的劳动合同上写的薪酬架构是底薪+提成。签合同之前,具体的提成方案还没有发布,是在我签完合同后一个月以一个PPT的形式发布的,并写了“提成仅结算于在职员工”,(这些在我入职前都是不知道的)。单位以该文档制度为由,在本人离职时拒不结算提成(我自己算了下,大约有五千多的提成没有结算给我),并且在我离职的时候让我签了一张“相关薪资都已结清”的文件。(此文件仅公司留存,我本人没有)前段时间先搞了网上调解,公司说我离职后没有进行相关的维护工作,所以这些钱不会结给我,该结的钱在我离职的时候已经结清了,公司表示拒绝调解。请问以上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赢率大吗还有一点,我的底薪是4000,社保是按照上海的最低基数4927来缴纳的,但是公积金没有按照我的薪资基数来缴纳而是按照上海最低基数2420来缴纳的,这一点入职前有口头跟我说明过,但是劳动合同上是没有写明的。这个情况可以进行仲裁吗,加一条这个会不会赢率高一点(我可以提供的证明:薪资流水,公积金缴纳流水,我招聘到的人员入职offer,以及劳动合同)

仲裁 2020-04-26 17: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既然已出具了相关薪资已经结清的手续,再要求给付提成款的主张基本没有胜算。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基数,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实际工资为基础进行缴纳,但这不是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你只能向社保征徼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要求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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