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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苏州上班未满一年,得了乳腺癌,休假1.5月,公司要和我解除合同,,可以赔偿几个月工资

其他 2020-04-28 11: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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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职工被迫提出离职或因生产经营困难等解除,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公司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职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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