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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无故辞退,并且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要走怎么样的流程?

仲裁 2020-09-20 06: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是否有工作服、工牌等物品?工资是通过什么形式发放的?具体情况您可以追问,我会逐步为您解答、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如果是劳动者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本身不存在过错,同时,又无理由辞退劳动者,在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况下,则用人单位既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又要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的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 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要准备一份证据材料清单,此清单作为证据来说非常重要,劳动者一定要认真准备。
    1、书面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
    3、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6、“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8、考勤记录
    9、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10、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
    11、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   《劳动仲裁法》规定如下:
      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仲裁申请送达与仲裁答辩书的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 没签劳动合同需赔偿双倍工资,社保问题向社保征缴部门咨询处理。若要仲裁或诉讼建议具体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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