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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今年年前前签订了一个订房合同,因为疫情影响已经过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签订的时间往后推了一个月我想用公积金贷款,卖方觉得银行放款很慢,就想银行放款很慢就让我先借十五万给他,但是我已没钱,我和他不认识不熟哦,不可能借给他,如果购房合同签不了算我这边违约还是算他那边违约,订房合同的违约金能不能退还给我???

其他 2020-07-22 0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对买卖合同违约金一般没有明确的比例规定,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买卖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在实践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建议携带合同等资料与律师面谈详情,会给你明确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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