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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二婚妇女,丈夫的癌症,丈夫就在农村有一套房,房子快要动迁了,丈夫没有子女,我能继承她的房子吗?

其他 2023-01-13 20: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肯定是可以继承的
  • 根据《民法典》第1061条、第1070条以及第1123条规定,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如下: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当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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