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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下老人死亡户口不在一起村里为何要把土地收回?村里收回土地合理么?

其他 2020-05-06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个人认为,若仍在承包期内,继承人有权继承其承包权,村里是不能够收回的。您可以参考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你好,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但如果承包方已经去世,且家庭已经无其他人口继续承包土地,那么该承包地将会有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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