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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7日在三星专卖店(经销商)购于一台三星s20最新款手机,价值9999元。向导购说明了我购此机是送给老公的礼物,所以要求导购不要把包装拆了,导购说在我们店里买的手机必须要激活才能拿走(事发后咨询了三星全国热线电话,客服说三星并没有要求所有店出售的手机必须要激活才能带走的条款)由于我不知道激活后的手机是不能退的,5月8日送给老公,老公不喜欢这个型号的手机,5月9日(这是购买手机的第三天)我来到专卖店,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商家不同意退货,原因是激活的手机无法再次销售,在7天里只有手机有故障并开具故障检测单才可以退货退款! 我要求退货的理由:1.导购知道我购买手机的意图是送人的,并且本人要求她不要拆封,导购还是不在我的意愿下拆封并且激活了手机。才导致不能退! 2、价钱如此高昂的手机,导购在拆封激活前并未告知我,激活的手机是不能退的!误导我购买此手机,造成了激活不能退的状况! 9999元对我并不是小数目,7天无理由退货的时间尚未到,请问律师大神们教我怎么维权!

消费者维权 2020-05-10 02: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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