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因被客人投诉工作不满三个月所以扣我一个月工资,招聘是口头讲过,没签合同,这样合法吗,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吗

其他 2020-05-14 09:1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追问】为题不在开除,而是扣除一月工资
    【回答】您好,建议您先和用人单位那边协商沟通,如果没有效果,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的您可以把您和您用人单位的工资转账记录,流水明细之类的作为证明您们之间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据,如果这些依然没有,您可以让您的同事,介绍人或者是您的服务对象作为证人证明你们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样您就可以去劳动纠察大队,劳动纠察大队有权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 不合法的,扣款需要有事实依据和合法的规章制度的
  • 不应该扣一个月工资都不应该扣,
  • 不合法,可以投诉或劳动仲裁
  • 单位做法严重违法,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工资差额等。具体,建议电话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无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