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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在工地上上班,现在工地老板不交医药费了都是我们自己出钱。我们可以叫老板陪医药费误工费和营养费吗?

其他 2020-05-29 16:04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签署了劳动合同的话,属于工伤,劳动者在一年内可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就工伤待遇(即通俗讲的赔偿问题)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劳动仲裁、诉讼。 如果是普通的劳务关系,老板也需要承担一定的医疗费和营养费。如您还有其它疑问,详情您可以来电咨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 你好,建议你如果你协商不成的话,在考虑诉讼解决,像这种应当时属于工伤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愿意的话你可以来电咨询我的,建议你和我说说详细的情况,我才好更好的维护你的权益。
  • 你好,在上班期间是属于工伤的,建议你这边先去申请做一个工伤鉴定,是需要赔付医疗费,营养费等如有疑问,详情可来电咨询,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 您好,这个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并要求相关赔偿。如您需要法律帮助,您可以查看我主页信息与我电话联系,我会尽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若协商无果,可以起诉至法院。
  • 你好,可以的,老板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你可以和他协商。具体可以进入我的主页和我电话联系咨询的。
  • 您好,可以的,您父亲这个算工伤,老板是要负责任的,打电话不接,您可以起诉他要求赔偿,若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我会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对方不赔偿的可以去法院起诉,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以主张伤残补助金
  • 你要先做伤残鉴定,然后协商,不行就起诉
  • 需要做一个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支付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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