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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今年50了,之前在医疗器械厂上班,工作3年多,没有合同,没有购买社保。现在以退休年龄为由,逼迫离职。可以主张未签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和补缴社保嘛?

其他 2023-01-10 01: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 你好,请问现在情况如何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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