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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共谋杀害丙,却将丙的弟弟误认为丙进行殴打杀害,路人丁看到后,为了制止甲乙的行为,对甲乙进行攻击,并将二人制服。后查明,甲乙致丙的弟弟重伤,丁致甲和乙轻伤。 1、甲乙成立何罪?属于何种停止形态? 2、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3、甲乙误将丙的弟弟当做丙进行杀害,是否影响犯罪故意的认定?为什么? 4、如果丁将甲乙制服时,导致甲乙二人一死一伤的结果,丁是否成立犯罪?为什么? 5、丁为了达到救助丙的弟弟的目的,能否进行紧急避险?应满足怎样的条件?

刑事辩护 2020-06-23 00: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以权谋私的行为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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