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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份端午节,我弟弟从上海回武汉买房,当天是一个中介带我们去看了楼盘,样板间,那天看房人很多,置业说销售情况火爆,房子说的是离地铁13-15分钟,我们想着交通方便,样板间也不错。我们自己心态也着急,当天,就签了认购协议,交了2万定金,认购协议说我们看了销售合同,实际上当时时间紧,根本没有看,他们故意把合同放在大厅,不包含精装修的合同,但是认购协议中说,我们认同所有协议和文件合同。后来,我们在交付首付最后日期,去签合同,发现精装修条款霸道,不让业主进去看,还有确实离地铁不近,要走20分钟以上,等等,我们后续就拒绝了合同签订。

其他 2020-06-23 11: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对方可能存在对格式条款未尽提示义务等情况,甚至可能构成欺诈。您可以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当然,取证举证很重要。
  • 你好,我需要了解你们的认购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才能为你解答相关细节的。
  • 您好,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 你好,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处理。那些你们不知情的、没有参与签订的合同和条款,是无效的。
  • 你好,当时中介人员是否提示你需要看销售合同和所有的协议呢?实际情况和协议的内容存在冲突,至于定金,是可以要回的。建议你在方便时将协议发给我看一下,结合协议的内容才能了解更多的法律事实和细节,才能更清晰的知道协议的不合理之处,才可以给你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你若有需要,可以与我详谈,希望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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