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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指骨折工伤已有二个多月(工伤已通过认定),公司对我治疗期间第二个月扣了我900多元的工资,由于我每月的工资组成是由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现公司在我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为第一个月全额支付,第二个月基础工资不扣,考核工资扣20%,第三个月考核工资扣30%,以此类推,公司内我这次工伤内部认定为责任工伤,操作不规范,请问公司这种工资支付做法合法吗?

其他 2020-07-01 21: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伤残以鉴定结果为准,最后,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有工伤保险的,除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等外,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费用,没有工伤保险的,全部由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劳动者月工资、工伤休息时间等等确定。
  • 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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