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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爷爷奶奶的房子已过世。以前的公房(城镇老平房),改私房购买时,八几年,奶无钱(爷过世)我爸(老大)出钱购买,但那时只能已户主名购买,所以房契是奶名。后又因叔无房无业我爸出资把隔壁老房买下,口约归叔,前奶房归我爸(当时只有房契,有收据),当时一姑早出嫁。再后国家政策办房产证,前房我奶名我爸妈住,后房我叔名。后奶去世,今年遇拆迁,叔拿己名房,另和姑提三分前房。看了目前相关法规,只能自食其果吗?

其他 2020-07-01 10: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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