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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89年的单位福利房,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母亲今年去世。父亲的直系亲属只有儿子我和我家姐。父亲百年之后,若不立遗嘱公证的话,这个房子是由我和姐自然继承吗?因为父亲有6个兄弟姐妹。

其他 2020-07-07 14:4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并规定享有兄弟姐妹继承权的范围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你好,根据你上述情况,最好出一份遗嘱,然后去公证。
  • 你好!委托本律师协助指导你收商同集证据起诉并向法院争取你的合法权益,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协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你好,是的,有子女在的情况下,兄弟姐妹无权继承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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