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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的日期是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到现在没有续签合同,中间涨过2次工资只是签订工资变更补充协议(上面没有标注日期),请问这种情况被公司解雇,按照劳动法可以得到相应赔偿吗?

其他 2020-07-20 13: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根据你讲的情况是可以的
  • 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的,请起诉对方。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如果公司损害你的劳动权益,将可能涉及到违法处理劳动关系,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工资是多少?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是一年一个月补偿,如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一年两个月赔偿。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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