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和前男友在一起期间他以借钱的名义向我接走3300元人民币,后面分手了找他要钱总是用各种理由推脱。转账记录,借钱聊天记录我都有保存,他家庭地址,身份证号我也有。请问怎样要回这笔钱呢

离婚 2023-01-07 0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钱金额不大,实在气愤不过也可以起
  • 如果能认定为借款的可以起诉要回,如果是赠与,一般不可以主张返还。具体来说,恋爱期间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如1314、520等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建议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证据。比如,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感情结束时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
  •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楚雄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