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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丈夫在婚前买了一套房产,婚后打算在办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由于该房产在银行按揭阶段,只能在七年后还清贷款后加名。我丈夫提出写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注明在七年后还清贷款后一定加我名字,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请问您该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需要到公证处公证?(涉及到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的情形)还需要其他特别注明的事项吗?请为我详细说明,感谢。

其他 2020-07-24 21: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赠与合同要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赠与合同一定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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