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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母亲名下各有一套房产,现在父母均已去世,去办继承公证需要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但是老人当初都是农村户口,死亡以后都在农村土葬了,后来平坟了还没有墓碑,死亡证明开不了,母亲的单位原来大集体也解散了,父亲单位父亲的人事档案由于搬家不知怎么也缺失了,虽然我们兄妹二人对父母留下的房产没有争议,准备一人分一套,但是怎么办遗产继承将房产过户?

其他 2020-10-28 17:3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死者的遗产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继承,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及时委托律师介入积极起诉解决。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可以联系当地派出所,是否遗嘱
  • 让公证处人员去调查事实,就可以公证。
  • 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 在继承问题上,亲兄妹是第二继承人,在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妹享有继承权。
  •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 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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