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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顶楼,房顶漏水,找物业,需要动用房屋大修基金,须找其他业主签字,有业主不同意签字,是不是可以起诉

其他 2020-09-28 05: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不能获得业主大会通过,可以起诉,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面谈或者电联
  • 建筑物顶层漏水,排除人为损坏的情形,属于房屋维修的范围,物业公司应该维修,不过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说,你已经发现漏水,通知了物业,他们没有处理,因而导致的损失的扩大部分,应该由物业承担,你通知物业前造成的损失,你自行承担。
  • 物业公司是提供物业服务的,而供水供电是供电和供水部门的职责,物业公司利用工作之便采取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如果直接停水停电的话,物业公司是有错的,因为作为物业公司是要以维护小区和谐为原则,可以通过业委会、居委会协助做欠费业主的思想工作,达到追缴物业费的目的。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 作为业主可以向当地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等去反映。如果实在处理不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n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如果有业主委员会的话,由业主委员决定即可。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需要由物业牵头,经过三分之二业主统同意签字后就可以用动用大修基金。如如果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沟通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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