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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签纸质合同继续续租一年,又到期后,租客提出受疫情影响要延期两个月,租客并没有说要免费延期,房东考虑到有一个月押金在,对房东无实际影响,且明确表示不接受疫情影响转嫁给房东,需要拿租金还房贷,如果是到期不租要搬家之类来不及搬延个几天这种的没问题,同意延期一个月,也并没有说延期不收费。现在一个月到期后租客认为这个月就是免租金的拒不支付,房东明确表示要支付租金,支付租金后正常退还押金。租客要求必须归还押金,否则拒不给押金收条。这种情况下,房东是否可以直接拿押金抵租金,并且不收回押金收条,以后是否有隐患?

其他 2020-07-31 15: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 疫情期间外地租户无法返回租房地的,租户可以与房东协商减租,双方协商一致,经房东同意可以减租。《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你好,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起诉房东,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帮助可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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