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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妻孑于1994年8月不幸在上班时去世,去世时我们有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只交了房款和签了合同,尚未办理产权证,因妻子去世突然,我本人国外打工,对妻子交款的发票,身份证,合同等所有资料被丢失。所以产权证一直没办理,妻子去世时岳父母当时并未提出遗产继承要求,现在我去办理产权时,登记部门要求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事过二十多年房子升值很大,岳父母又想要遗产继承,,想问一下,他们提出的要求还有效吗?

其他 2023-01-05 12: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需要或者的一方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办理完继承公证后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一方死亡之后自己应当是属于的继承房子的类型的,要先办理继承的公证之后,才可以进行房产的正常步骤,再办理的公证之后,那么剩下的房产过户流程和其他是一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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