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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找我们干活得,说好的,一平10元,结果中途停工了,活干一半了,老板把面积都拉了,但是价格给4元,我还以为怎么要钱

其他 2023-01-04 22: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如果没有和老板签订书面的协议或者是合同您只能找老板协商。
  • 工地停工工人没有补偿。
    若非因工人原因导致工地停工的,工人没有经济补偿,但是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工人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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