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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正常行车的过程中,被对方的车突然别了一下,然后他就停在了路边,我开车行驶到对方车的左边时我停车说了句彪啊,会不会开车。对方就下车,打开我所开的车的副驾驶一边的车门探进上半身对我进行殴打,我没有还手,只是尽量躲闪,但是还是被他打到了几下。对方又离开的所开的车辆绕到我车的左前方,在这过程中,对方一面拍打我车的机关盖一边指着我让我下车。这时和对方同车的一个女的也下了车并站到了我的车前方,我想走也走不了了,倒车可能撞到别的车或者是人。我也就下了车,刚站稳对方冲着我过来就是一脚,踹在我的裆部,我就地向后退去,因此没有踹实。对方逼近我一手抓住我的肩膀,另一只手连续击打我的头部,我想转身跑,已经被对方缠住了,这个同时和对方同车的女人也上来掐我的脖子,对方厮打我的时候,我向后退,退的时候也还了手,对方在打我的时候,自己晃倒了,对方倒地的时候,我踢了对方一脚,踢在了脸上。对方爬起的时候鼻子流血了,在他搽自己的鼻血时,我就上了子的车,并反锁了车门。对方在车下,拍打我的车并试图打开我的车门,对方一起的那个女人就报警了。直到警察来时我才下了车去了派出所。现场围观老百姓其中有两个人和我一起去了派出所证明对方先动手打的我。当晚我交了保证金才回的家。后来办理了取保候审。后来得知对方鼻梁骨骨折鉴定为轻伤。在这期间,派出所调解了几次,对方一开始要5万,后来要8万,最后要4.5万。我要走司法程序。现在案件到了检察院。近期可能到法院。我想问的是,我算是故意伤害吗,因为在对方打我的过程中,我有跑的意图,只是对方抓着我的衣服,还有那个女人掐我的脖子,我没跑了。还有就是对方在这起事件中占有上么样的责任?法院在量刑上会判我多长刑期或者缓刑?本人在1999年因寻衅滋事被判教养一年半。法院在判罚时我的前科会不会影响到法院的判罚?谢谢很急!!!

刑事辩护 2011-12-11 14:2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关于你的问题,具体量刑还要进一步详细了解案情,看认罪态度、情节轻重,调查与核实相关证据、事实后,才好分析。 如需要更多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争取从轻处理。
  • 构成故意伤害,如果你有前科,不能判缓刑,教养不属于法院管,建议你电话咨询,便于回答。
  • 可以找律师辩护,你的情况有从轻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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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一点您必须清楚:您做过什么,不是您自己说了算、也不是被打的人和他的女伴说了算,要综合全案证据来确定....所以,审查、判断与运用全案刑事证据就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能否从其中的矛盾与印证关系中找到对您有利的理据,案件的关键... 另外,刑事案件,先定罪、后量刑,罪与非罪先要搞清楚,确定无罪辩护没有理据后,才研究量刑问题... 对您不利的是:您是在对方倒地的时候踢的他,正当防卫的理由不是很充分;可以再分析一下伤害鉴定有无问题,看有无轻微伤的可能性..
  • 构成故意伤害,如果你有前科,不能判缓刑,教养不属于法院管,建议你电话咨询,便于回答。
  • 属于故意伤害,判缓期可能性比较大.对方也有责任.如果需要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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