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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两年。2.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其中试用期为1.5个月,自2019年9月5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止,(问1.该合同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吗?2.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期限,请问该合同生效吗?3.在当前情况下属于没有签订合同吗?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甲方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具体见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该公司没有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甲乙双方依照甲方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自2019年9月5日入职至今从未缴纳过社保,问:1.当前情况是否满足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条例2.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立刻离职?3.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算,4.社保未交的部分应该如何与领导协商补交社保条例,或者说可以折现吗?

其他 2020-08-26 21: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因为用人单位不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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