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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最近租了一个房子,合同是22号签订,租赁日期是9月1号开始,今天(8月29日)房东通知我不租给我了,要是我在明天搬走,请问我要怎么处理啊,房东是否违约,万分感谢!

其他 2020-08-30 0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租赁双方都会约定违约责任。要判断出租人是否违约就要看出租人是否违反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若出租人出现违约行为,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出租责任主张违约责任,也可以单独向出租人主张损失赔偿。
  • 你好,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起诉房东,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帮助可联系律师。
  • 房东违约的,租客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一般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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