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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用老丈人的地基造房子,现在要拆迁了!俩个妹妹也要回来分钱!这个法律上有政策吗?

拆迁补偿 2020-09-03 12: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要视土地的性质而定。依据现行的法律,我国的土地性质分为两种: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这两种性质的土地上房屋在遇到征收拆迁时,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导致的补偿项目与补偿标准略有差异。 1、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如果不是所有权人,即便在房屋中居住或户口在房屋坐落的地址上,也不能获得安置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该规定可以看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的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户口是没有实质关系。
  • 需要根据地基审批情况确定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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