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现在鉴定是九级工伤,可公司没有给我上保险,我还能向公司要赔偿吗?应要多少钱?会影响赔偿吗?希望好心的律师帮忙。在此谢谢啦!

其他 2018-05-10 02:02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没有保险,公司全部负责赔偿。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需要公司来全额赔偿。
  • 9级工伤待遇主要有: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2100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计算:2100X9=18900元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照重庆市的标准,以重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 计算:3337X4 3337X9=43381元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你的赔偿: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你的赔偿:1、2、3、4项相加。
  • 你好,工伤赔偿是以本人工资为标准计算的,单位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外,伤残赔偿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单位还应支付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1、工伤赔偿有明确规定的,工伤但不构成伤残的,可以获得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工资等赔偿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除全额赔偿你的费用外,还得赔偿你至少9个月工资
  •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 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 需要公司来全额赔偿。根据您的问题,建议您来电或qq,为您更为详细的进一步解答!
  • 根据规定你可以向公司主张享受工伤待遇,费用应由单位出。
  • 可以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 你好,需要公司来全额赔偿。
  • 应当由你的公司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