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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开的商场中我从房东手里租得一个门面,签订合同三年,房东要求必须一次性缴纳三年的房费,我也把钱全给了他。可头一年生意惨淡,一年合同到期后大家都纷纷退出了商场,商场空荡荡的。一年期限已到,我多次找他提出降后两年的房租,他先是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拖了两个月后与我商谈结果是他少得价格幅度很小,开出的价格我难以接受。我就又提出给他赔偿金中止合同的提议,但被他一口回绝说他不会退钱给我,我就是想咨询下,我有权利提出结束合约么?我们彼此都不认同对方出的价格,商谈陷入僵局,去法院起诉中止合同可以吗?如果能,起诉产生的费用大不大?

其他 2011-12-13 21: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因为你们签署的合同期限为三年,你提前要终止的话首先要看合同有无相关约定的,如有的话那么你可以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给对方发一个书面的解除合同的通知,如果合同没有相关事项的约定,那么你要单方面解除恐怕不容易,及时你到法院诉讼,一旦对方不同意,也没有解除的条件那么也不好办的,不过你可以以现在的生意作为一个理由,最终能否支持你的解除合同的诉请还要看法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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