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在本单位已工作7年,已经47岁,连续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今年混改后单位拒绝第三次续签。请问我能拒绝2N补偿要求单位续签吗?

其他 2020-09-10 19: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单位不续签可以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 混改是股权的变动,不是公司法人的更改,所以在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除外情形的情况下,公司不得拒绝签订书面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您已连续2次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续签而拒绝签订合同,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因此,您可以用法律手段请求单位和您续签劳动合同。如有需要,可以给我私信或电话,具体研究解决方案。
  • 5您好 您可以要求继续签合同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发生法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在连续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请求是违法行为。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