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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是从司机岗位调岗到生产人员,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是:甲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但因工作需要及职业需要,对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但是现在工作了一个月,每月只给4天休息时间,并且工作时间是9小时,现在能申请加班费用或者补休吗,如果再调岗怎么办?

其他 2020-09-15 16: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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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劳动者由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定,被用人单位给予降职降薪处罚的。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明确注明违反规定降职降薪的具体情形;规章制度的制定还需要符合法定的程序。
  • 调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发到劳动者手中一份,已违法在先。如果调岗后在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内降薪违法在后,应该会得到合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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