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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公司签订的短期劳务合同上写明未做满七十个小时没有工资是合法的嘛? 我入职四天,只给我安排了两天的工作,其余两天因为没有岗位分配给我,所以都让我休息,现在我不想做了,我要是辞职的话是不是就不能要工作了两天的工资了?

其他 2020-10-17 21:2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您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这样的话,则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但是如果他的70天每天超过了八小时的话,是可以算加班工资的,具体的您可以把合同的内容跟我说明
  • 您好,这个是不合法的,可以要工作这两天的报酬的,具体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你好,具体还是要看合同约定的,但是让你强制不工作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你可以电话联系我详谈,竭诚为你服务。
  • 你好,这个是不合法的,就算辞职也应该法工资。
  • 你好,不合法,签订合同起劳动关系就成立了,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相应的报酬。
  • 您好,根据劳动法规定,短期劳务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您可以主张您这两天的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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