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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保安公司上班,我干了二十八天,要辞职,公司不给批,要我提前一个月申请,不然要给我按旷工处理,旷工三天扣9天工资并辞退。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0-10-19 19: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有上班提供劳动即应获得劳动报酬。但是由于自离(强行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以找不到劳动者本人,工资无法发放为由,冻结工资。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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