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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今年2月份起一直到我9月23日自己正式申请离职为止一直以公司资金紧张为由拒发工资,期间因个人家庭需要向公司两位领导人共借了两万元,离职后找会计核算工资发现,原说明是预支工资并写了预支工资条的两万元,但公司会计未收到,后来跟我说算两位领导私人借给我的。离职后他们本来说是十一正好中秋节把我工资全部结掉,结果只发了3月4月两个月的工资,并且和一月份一样每月各压了一千元工资,说等十月二十五号工程款下来再给我接。目前公司欠我一月份压的一千元,二月份工资,三月和四月每月压了一千元,以及五月至九月的所有工资,我的薪资是税前九千,扣完税后八千五百三十二每月。现在我想问题下针对公司的恶意欠薪如何处理最好,并且我是2017年11月入职的,因公司恶意欠薪离职,离职手续齐全,正常离职。可以索赔哪些补偿金。谢谢

其他 2020-10-22 22: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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