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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临聘老师,从2019年5月11日开始休产假,产假时间为188天,11.16日产假结束,在这期间我自己提出离职,和第三方管理公司说好了,他叫我写提出离职时间是10月15日,正式离职是11月16日,由于我九月二十日回去口头报备给学校说我要离职了,但是什么手续都没有填写,直到10.21回去办理手续,学校以我9月20日报备为由,说报备了就是离职了,不肯给我签11.16日离职,还说不是管理公司说了算,由他们说了算,还说我离职了,白白领取学校的工资,报备不意味着离职,他们就一直不肯签字,学校这样做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2-25 21: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休完产假就辞职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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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开始休产假,从2019年5月11日开始休产假,还说不是管理公司说了算,还说我离职了,学校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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