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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到2012年1月20日,当初签了三年合同,合同上年薪七万,但平时发七万的70%,年终才发剩下的30%。现在公司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可以获得多少赔偿金? 另外想问,赔偿金是否包含工资外的其他现金福利?

其他 2011-12-20 19: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如无特殊理由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都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
  • 公司如无特殊理由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都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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