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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公司断交社保三个月,现在快到预产期了,导致我生育险不能用,后期生育津贴也不能用,我要求公司给我全额赔偿请问合法吗

其他 2020-11-03 20: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先与公司协商,公司社保断交后补交上,生育保险是可以报销的,只要生育保险是缴纳满1年,如果中途断交,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您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您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如果辞职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自拿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方便详谈吗?
  • 您好,这个还是合法的。要享受这个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你的累积生育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一年,那么这种情况下你就不能直接通过生育保险来进行报销了,也不能享受这个生育保险的津贴,所以说这部分的一个费用待遇应当由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来承担,查询当地生育险享受条件,地区之间生育险享受的条件具有差异性,有的地方是截止生育必须连续缴费一年或以上,有的地方允生育后可以在计算时间,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可以报销,还有就是地方是否补缴可以享受。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联系我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你是已经从公司离职了还是在职或者办了停薪留职?
  • 您好,可以找公司进行赔偿的
  • 你好,公司是需要赔偿的,鉴于社会保险损失核算的复杂性以及损失的不确定性,全额赔偿难以确定,可以跟我详聊,为您解答,来电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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