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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破产案件中购房人与其他放货的有法律区别吗?我们放的购房预订金有优先受偿权吗?谢谢!

破产清算 2020-11-09 0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
  • 你好,优先受偿权指抵押权人、质权人对抵押物、质押物变卖拍卖所得的价款,除了要先支付工资、抚恤金和征纳税款外,抵押权人可先行收回自己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优先于其他无抵押权、质权的债权人
  • 您好。 破产法中特定财产主要指在破产前被抵押、质押、担保等存在权利瑕疵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的财产属于特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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