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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8年参加江西三支一扶在抚州南城支教,2010年转正式老师,2011年5月经教办同意请假待产,6月13日顺产一胎,属于晚婚晚育,教办说有4个月产假,这样9月就得上班,因为母乳喂养,教办同意请代课老师,但要自己出请代课老师的费用,阳光工资也要按事假扣除大部分,现在,大家都发了阳光工资,我的还被扣在教办,说是等我发完代课老师工资扣除大部分再发,请问您这样对不对呢?

争议解决 2011-12-22 18: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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