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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跟企业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就无故离开,未做任何交接\请假等手续,过了半年又来领取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请问,企业是否应该支付其工资?员工擅自离岗,对企业造成的损失是否需要员工进行赔偿?

其他 2011-12-24 14: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若公司的规章制度有在劳动局备案,可以按该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 应当支付工资,如果员工擅自离岗对企业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 应当支付工资! 如果企业有证据证明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可以最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还有不明,建议带着相关材料当面详询,可以为当事人作一个详细的案件分析和解决方案,本律师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若公司的规章制度有在劳动局备案,可以按该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 若公司的规章制度有在劳动局备案,可以按该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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