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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共同开了一个店铺,但法律人是他的名字,我属于是家庭主妇没有经济来源,儿子会判给我吗

离婚 2009-06-24 09: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要看你和你老公谁抚养小孩对小孩以后的成长更有利,经济能力是重要因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开的店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协议离婚,则可以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如果协议不成,则诉讼离婚,诉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分得一半财产,这些可以使你拥有经济能力,如果你的儿子两岁以下,一般会判给母亲,如果你的儿子已经6岁以上,他的意思也是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
  • 要综合考虑谁对小孩子成长更为有利,一般若小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会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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