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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网络主播,跟公司签订的是金牌艺人经纪合同,去年3月份签订的,合同期限为两年,虽然这是合作合同,但是我跟公司的关系其实是属于劳动关系,我是给公司工作的,并不是合作,之前一直以为钱的是劳动合同,公司7月份公司拖欠三四个月没有发放我们公司的主播还一起去过劳动局,把合同给劳动局的工作人员看了以后我们才被告知我们签订的是合作合同不是劳动合同,我们本来去劳动局第一是要工资第二是想跟公司解除合同,但是现在工资法人已经给我们结清了,我们也没有理由去劳动局告她了,但是我们现在不想在公司工作了,我们想自己找平台播,但是合同又没有到期,这个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呢?可以跟公司解除合同吗?要以什么理由呢?

其他 2022-12-22 07: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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