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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一名办公室内勤,自1994年10月份进入该公司工作16年,因该公司不按规定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2011年3月份申请辞职,并要求依法支付经济赔偿金、双倍工资及补交养老金等。 1、要求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111102元(前12个月平均工资6943.87X工龄16年)。 2、要求依法支付双倍工资11个月76382元(前12个月平均工资6943.87X11个月)。 3、要求补缴1994年10月——1997年6月份养老金保险。

其他 2011-12-27 09:3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委托律师代理
  • 前两项没有问题,保险仲裁不受理,另外还有带薪年假的工资。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打我的电话咨询
  • 前两项没有问题,保险仲裁不受理,另外还有带薪年假的工资。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打我的电话咨询
  • 你好,劳动纠纷各地政策不一,应以审判地法院政策为准。在青岛地区,如果单位确实应该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未签订,第一,你的经济补偿金可以获得支持;第二,双倍工资未过诉讼时效,从劳动关系解除时起算,也会获得支持;第三,社会保险不会获得支持,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第四,你可以主张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若未休年假)。
  • 你好,劳动纠纷各地政策不一,应以审判地法院政策为准。在青岛地区,如果单位确实应该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未签订,第一,你的经济补偿金可以获得支持;第二,双倍工资未过诉讼时效,从劳动关系解除时起算,也会获得支持;第三,社会保险不会获得支持,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第四,你可以主张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若未休年假)。
  • 你好,经济补偿金没有问题,但是双倍工资已经过了仲裁时效,补交养老金保险也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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