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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遇到一个劳动纠纷问题,我是8月27号经熟人介绍到海南晨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班的,我那个熟人是这家公司的生产经理,当时说我到这公司来可以给我月工资一万二,甚至更高一点一万五,过来之前我想至少有一万二就过来了,9月份发工资的时候5天工资就是按一万二发的,中间一直到昨天10月27号没发工资,昨天下午发九月十月的工资,按每个月八千发的,说是试用期,当初没说试用期,这跟我当初来的时候意想的太远了而且到现在合同也不签,现在该怎么办,想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请问律师我用什么办法得到我应得的。

其他 2022-12-21 17: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合同期工资未按规定发放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资;如仲裁仍未解决,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追讨约定的工资报酬。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和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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